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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力扫清行业乱象 动力电池回收步入快车道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目前,我国动力电池报废处理方式以拆解回收为主。企业规模较小,工艺水平不高,行业秩序乱想丛生。2016年12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新能源汽车市场2014年开始高速增长,而新能源汽车早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就已出现,按照相应的报废标准,动力电池报废电池市场已经开始形成,预计到2018年中国动力电池废旧回收市场将初具规模,累计废旧动力电池12.08GWH,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7.25万吨左右。
  根据测算,2018年对应的从废旧动力锂电池中回收钴、镍、锰、锂、铁和铝等金属所创造的回收市场规模将达到53.23亿元,2020年达到101亿元,2023年废旧动力锂电池市场将达到250亿元。  
  目前,我国动力电池报废处理方式以拆解回收为主。但回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工艺水平不健全,也存在部分不具有回收资格的企业非法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业内提出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在理论上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案,但对目前的动力电池来说却很难实行。主要是因为国产动力电池型号众多、电池包结构不统一,组装工艺和技术千差万别,但真正在拆包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则非常高,对生产线的技术和成本都要求很高。此外,国内电池质量鱼龙混杂,许多电池可能在电动车上实际运行3~4年便接近报废。
  “从新能源汽车上淘汰的动力电池,仍基本保持70%——80%的初始能量,如果直接拆解回收,是对电池剩余使用价值的浪费。”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研究咨询部张成斌解释说。
    据张成斌介绍,动力电池报废后,除了化学活性下降外,电池内部的化学成分并没有改变,剩余能量完全可以继续满足家庭储能、分布式发电、微网、移动电源、后备电源、应急电源等中小型储能设备、大型商业储能和电网储能市场的使用。
  为了规范动力电池回收的行业秩序,助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结合过去多年探索经验的基础上,12月1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从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综合利用、监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对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从内容看,《暂行办法》向发达国家看齐,实施后有望解决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短板”,但未把数以亿计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纳入管理范畴是其“美中不足”。建议《暂行办法》把电动自行车电池制造商纳入管理范围。要求厂商不但在电池生产阶段要注重环保,并且回收废充电电池做无害化处理。
    总体而言,目前已经明确对动力锂电回收业务进行布局、并具备相关技术和资质凭证的企业,无疑将取得一定的先发优势;未来随着回收产业规模的扩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掌握低成本回收渠道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届时大型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商有望后来居上。此外,《暂行办法》明确鼓励废旧动力蓄电池的梯级利用,因此自身具备储能业务布局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有望在该领域占得先机。推荐组合:赣锋锂业、圣阳股份、南都电源、杉杉股份、格林美、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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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动力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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