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今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就发布《关于开展江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为山东省之后又一个开展售电公司现场核查的省份。
《通知》表示,江西省此次核查的内容包括:售电公司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情况,如: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设备和信息系统、工商注册信息等;售电公司市场运营情况,如:经营状况、售电业务开展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等。
核查分为售电公司自查与现场核查两部分,售电公司需要将自查报告于1月18日前报送。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曾在2018年5月发布过《关于对省内开展业务的售电公司进行备案核查工作的通知》,核查内容包括:公司注册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注册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资产证明资料、经营场所的房产证件或租赁协议、业务支撑系统及设备、设备购置发票、从业技术人员资质情况及中高级职称人员职称证书、从业人员劳动合同书或社保缴纳证明等。
与山东省相比,江西省除了审核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之外,还要对其经营情况进行审核。两相比较,进步明显。
附件1:江西省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