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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欧洲团队模式主导中欧海上风电合作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9-04-03 浏览:

欧洲是全球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先锋。据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统计,欧洲风电、太阳能宣布规划装机260吉瓦,投资将高达2600亿美元。丹麦、荷兰是全球重要的海上风电增量市场,每年分别约有1吉瓦的新增海上风电市场规模,风电与储能结合的市场正在起步。在此背景下,中欧海上风电的合作前景广阔。

在日前举行的2019中欧海上风电国际合作座谈会上,与会人士表示,中欧海上风电项目投资,目前仍处于中国资本+欧洲团队的初级合作模式。

“学习、磨合、优化及能力建设是中国参与欧洲海上风电合作的重点。中国企业参与欧洲海上风电项目,需要优先考虑项目投资收益率的稳定性、电价的稳定性,另外欧洲海上风电补贴政策退坡过快也是中国投资者担心的重要方面。”一位中国风电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中国企业参与欧洲海上风电市场的热情持续升温。中广核、三峡集团投资欧洲海上风电市场项目进展顺利;龙源集团、国电投考察欧洲风电市场力度加大;远景、金风、明阳、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在丹麦设立风电研发中心,风机制造、标准互认、数字化运维成为研究的重点。

一位与会人士表示,现阶段中欧海上风电产学研合作任务重、潜力大,是重要的战略增长点。丹麦、荷兰海上风电产业链完整,积累的知识、技能较多,中国海上风电学习欧洲知识、技能的需求较大,但成本较高。中国陆上风电机组虽然已具有较高水准,但海上风电机组设计、制造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外资品牌依赖较大。

“目前,中欧海上风电在EPC领域合作难度较高。主要是因为欧洲海上风电进入门槛高;中国企业在陆上风电EPC能力较强,但在海上风电EPC总体能力较弱,中国在海上风电的装备能力与欧洲差距大。”上述与会人士表示。

据介绍,丹麦、荷兰海上风电项目全部走招投标程序,但并非完全市场化。欧洲各国政府对海上风电产业的影响,主要是投入资金做海上风电前期规划,通过产业引导来进行,包括制定招投标的规划和框架,制定环保要求,发布招标项目规模,明确招投标程序、项目推广等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在海上风电产业的前期投入最终要由中标者负担。

而随着中国海上风电技术的快速崛起,中欧海上风电产能合作也越来越呈现出双向的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有提高外资参与欧洲投资门槛的迹象,这可能会影响欧洲国家海上风电项目的投资政策,不过,欧洲国家发展海上风电产业的意志不会改变,欧洲海上风电市场对中国资本仍充满期待。

与会人士一致认为,海上风电正在经历中国资本+欧洲海上风电装备+欧洲海上风电服务的阶段,今后将逐步转型为中国资本+中国海上风电装备+中国海上风电服务,但这一转型过程必将是长期而曲折的。

  (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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