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务部关于《关于提供2019年年度交易输电价格方案的工作联系函》的反馈意见
一、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宁东直流等专项工程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 ) 225号)、《关于核定酒泉一湖南、宁东一绍兴±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 ) 684号)及《关于核定部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 ] 1227号)文要求,公司各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如表所示。
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区域电网2018-2019年输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 ) 224号)文要求,公司各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如表所示。
注:吉泉直流、昭沂直流核价水平正在行文报备过程中。
三、送出省输电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 2474号)文要求,送电省(区、市)电网企业的输电价格(含损耗)原则上不得超过每千瓦时3分钱,蒙东送出输电价格(含损耗)标准为每千瓦3分钱。
2019 年主要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及停电检修计划安排
四、输电价格执行要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通过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区域共用网络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用户,其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送出省输电价格、区域电网电量电价及损耗、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及损耗、落地省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公司各类电力交易合同涉及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及区域共用网络的,输电价格须由国网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在各类电能交易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输电价格政策调整,电厂上网电价保持不变,按要求调整落地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