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2025改版停用栏目>储能资本>基金股权 返回

新疆修订“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则,风光场站免考核期大为缩短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储能100人 发布时间:2019-04-29 浏览:

4月25日,新疆能监办发布《新疆区域“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对比2018年12月27发布的《新疆区域“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短短四个月间,其中内容有多处发生了重大改变。

首先在适用范围,2018年12月版划定:

本规定适用于新疆省调调管的并网发电厂和地调调管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 50MW 及以上的水电站。

而此番2019年4月版则更改为:

本规定适用于新疆省调调管的并网发电厂和由地调调管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生物质能发电厂、光热发电厂。

与前者相对,生物质和光热电厂被纳入规则之中。

再看免考核期,2018年12月版规定:

风电场、光伏电站从并网运行之日(含临时并网)起第一年为免考核期。

2019年4月版则变成:

新建并网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次月纳入本细则管理。风电场、光伏电站短期、超短期预测、可用功率统计指标自纳入本规则起给予3个月免考核期。

由此可见,对风光场站来说,此前并网之后一年的免考核期,已变成次月即纳入细则管理,仅在部分指标还享有3个月免考核期。

除此之外,在AGC、AVC等设备发生故障检修情况时,相应的免考核时长也有所调整。

分享到:

关键字:新能源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