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8日,重庆市发改委、经信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工作措施》(渝发改能源 [2019]529号,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的通知。该文件是落实重庆市政府一号文《关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渝府办[2019]1号)的配套举措。根据渝府办[2019]1号的要求,从发电、输配、政府基金及附加、用户四端共同发力,将产品有市场的重点工业企业用电价格降低到0.6元/千瓦时左右。《工作措施》在此背景下出台,强调了通过市场机制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注意到,文中强调的“成本”包含但并不局限于用电“价格”,而是从资产管理、优化运营、用户服务等多维度为企业减负,提升企业获得感。
在发电端,由于重庆属于供电受端市场,且长期处于供电紧平衡,本地电源以火电为主且煤炭供应受资源限制,降价空间有限。因此,《工作措施》采用的是增购市外低价电和降低市内多年超平均发电量部分的水电价格两个措施降低整体电源价格。
在输配环节,除了供电企业降低线损率、减少企业用户配电设施投资、规范转供电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外,还通过推动共用临电系统、推动智能配电网试点、容量共享示范等创新举措降低输配环节综合用能成本。
在用户环节,工商业类别中的两部制用户率先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可自行选择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在电价政策上,再次明确用户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基本电费。创新开展用电诊断、配电资产投资租赁、电力大数据资源共享、用电金融等服务,可进一步体现综合能源服务商价值,繁荣综合能源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