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18年,湖北首次开放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注册用户数同比增长4倍,参与市场交易主体达965家。湖北省电力直接交易结算电量4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1亿千瓦时,直接释放改革红利约6亿元,平均度电降成本1.5分左右。
2019年5月5日,深度能源观察获悉,湖北省能源局发布《2019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
1.交易规模≥500亿千瓦时
2用户门槛
10KV(包含6kV)及以上
1)工业用户≥2000万千瓦时
2)商业用户≥500万千瓦时
3)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100万千瓦时
4)钢铁、煤碳、建材、有色四个行业不受年用电量限制。
交易组织:4月底前启动省内新用户及第二批售电企业准入注册工作;6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年度交易,交易申报时限为7天;7月拟组织开展年度补充交易,交易申报时限为7天;9月底拟组织开展月度交易。
关于价差全额传导: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仍按2018年模式执行,即价差全额传导模式:将发电侧让利全部传递到用电侧,更多地让电力用户直接受益,最大限度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
价差全额传导,并非售电公司不能从代理用户电量中获利,售电公司也属于用电侧,此处是指电网公司等要全额将发电侧让利转到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一侧。
第二批售电公司也能参与交易: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有首批68家售电公司能参与2019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新版本中提到“4月底前启动省内新用户及第二批售电企业准入注册工作;6月上中旬组织开展年度交易“,第二批售电公司也能参与到2019年的电力交易中。
履约保函。本次《实施办法》对履约保函没有涉及。
2018年5月版本指出,2018年保函额度暂按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标准执行。
2019年3月份《2019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没有“批零倒挂”的售电公司,以交易合同电量为基础,按0.3分/千瓦时标准向省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0~1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对售电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湖北省为激活售电市场活力,对于没有批零倒挂的售电公司,大幅度的降低履约保函金额,作为对比目前绝大多数省份售电公司履约保函额度都在20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