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并网调度>构网型储能技术 返回

工信部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企业目录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

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工信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也同时废止。据了解,这四批企业目录包含宁德时代、沃特玛、比亚迪、国轩高科、比克动力等57家企业。

2015年3月,工信部制定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进入该领域的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和要求,只有使用了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动力电池的新能源车,才能登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获得新能源补贴。

2016年11月,为了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更新,工信部又发布了《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征求意见稿),主要从生产能力、安全要求、研发能力、回收利用等几个方面对《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2017年9月,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明确表示:“(动力电池产业将)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后续的行业管理工作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考虑不再通过《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9年第2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21日

分享到:

关键字:动力蓄电池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