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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起诉造车新势力威马汽车索赔21亿元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经营网 发布时间:2019-09-01 浏览:

本报记者 夏治斌 童海华 

上海报道一则商业秘密纠纷案的消息,使得吉利汽车和威马汽车双双陷入舆论旋涡之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查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获悉,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高院提起有关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威马智慧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威马汽车制造温州有限公司、威马新能源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将于9月17日进行审理。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剑林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指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和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二是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三是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

实际上,早在今年4月份,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白皮书中,就曾提及上述案件。据白皮书内容显示,上海高院审理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诉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诉讼标的额达21亿元。

对于上述案件的标的额21亿元,黄剑林告诉记者,民事诉讼中商业秘密的判赔是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也即按照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这个顺位来确定,如果以上三种方法均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适用自由裁量权确定赔偿金额。

由于目前案件还未进行审理、判决,孰是孰非仍有待时间检验。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公开资料显示,威马汽车的核心团队成员与吉利汽车也颇有渊源,其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沈晖曾任吉利控股集团董事兼副总裁、沃尔沃汽车全球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长,带领团队完成中国汽车工业历史上最大海外并购“吉利收购沃尔沃”,并负责重组沃尔沃全球的治理架构。除此之外,威马汽车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陆斌于2013年加入吉利汽车,任职副总经理期间完成了经销商网络的整合。

威马汽车CFO张然也曾任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CFO,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基础设置装配及汽车金融体系管理等。

针对上述案件的相关情况,记者联系吉利汽车方面,相关负责人回复称:“一切以法律判决为准,我们不做额外评论。”威马汽车方面则表示:“公司没有任何侵权行为,对赢得这场诉讼非常有信心。威马汽车始终坚信正向研发、自主开发,并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截至2019年6月,威马汽车在设计、技术等领域的专利数量已达107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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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威马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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