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 荆朝霞
上午各位专家提出了我国电力市场改革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涉及到政府的政策、福利的分配。我这里从政府授权差价合约的角度讨论一下一种解决的方案。政府授权差价合约的目的是解决电力市场的一些特殊的约束、边界,或者说目标。因此,首先对电力市场设计的内容、方案、原则等进行简要的介绍。
01
市场设计概述
1、电力市场设计的内容
电力市场的建设、电力市场改革方案的设计有很多个方面,大的方面可以分为组织架构、产品设计、交易体系、交易机制和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每个方面有很多个具体的内容,每个内容又有很多个具体的可选方案。比如,在交易机制上,又有如何报价、如何出清、如何结算等方面,具体到如何结算,包括按双侧按报价结算、双侧按统一边际价结算、发电按报价结算用户按平均价结算等。实际的市场设计中,应该如何选择呢?
首先要考虑的,是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有提高效率、促进公平、降低排放、保证供应等方面,每个地区在电力市场建设中,首先要确定最主要的目标。根据自己的目标选择合适的方案。
2、电力市场设计的基本要求
电力市场设计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在该改革方案下,社会总福利增加。市场化改革通常会改变福利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分配,可能会使一些市场主体的福利增加,而另外一些市场主体的福利减少。但只要保证社会总福利是增加的,理论上总可以找到一种帕累托改革的方案,使得每个市场主体的福利至少不降低。
但是,如果改革后社会总福利降低了,改革后即使有部分市场主体的福利增加了,也仅仅是通过福利的转移实现的,只是将福利从一只口袋转到另外一只口袋。这种情况下,无法实现帕累托改进,将会面临较大的阻力。
3、电力市场改革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政府更好发挥作用”,并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三统一”。同样,电力市场设计时也要考虑这几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放松管制,减小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以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放开市场的基础上,对电这种特殊的产品,需要通过市场的具体设计,如上述提到的产品的设计、交易体系的设计、交易规则的设计等尽量提高市场的效率。效率从时间维度上,可以分为长期效率和短期效率。长期效率考虑投资、规划的优化,短期效率考虑投资一定情况下的运行优化。对短期效率,又可以分为分配效率和生产效率两个方面。市场通过引导合理的投资提高长期效率的提高,通过在不同生产者之间更合理的分配生产、在不同消费者之间更合理的分配消费提高分配效率,通过促使每个生产者提高管理、降低成本来提高生产效率。
其次,通过政府进行福利的二次分配,以实现一些公平/政策方面的目标或约束,实现和谐的发展。电力市场中需要考虑的公平性问题如不同地区形成统一市场时的福利变化问题(造成省间壁垒)、改革后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福利变化的问题、如何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搁浅成本)、如何实现和谐发展等。计划体制下,政府可以直接通过定价来实现社会福利的分配。市场环境下,直接定价可能会扭曲市场价格从而降低市场的一次分配的效率(稍后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可以采用产权分配的方式实现福利的分配。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可以认为是一种广义的产权分配(发电权、用电权的分配)的手段。
4、完全计划体制下的政府定价不会影响(分配)效率
无论是计划还是市场主导经济,都需要解决两方面的决策问题:生产(消费)决策及价格决策。计划体制下,生产决策和价格决策分别独立进行,由一个(多个)集中的机构负责。以电力行业为例,规划部门负责规划,运行部门负责生产运行。无论是规划还是生产运行,相关部门都从社会福利最大的角度进行决策。在决策分析中,一般应采用影子价格(反映真实的成本)分析,进行国民经济评价。计划体制下各种产品的价格一般由独立的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在定价过程中会考虑福利的分配。
计划体制下的价格可能会考虑非常多的因素,就如有专家指出的,可能有八个目标。但是计划体制下这对市场效率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价格不直接影响规划和运行,规划和运行决策是另外的部门根据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做出的。
计划体制下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何激励生产效率的问题,如何激发每个企业、每个个体的主动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可以通过国企改革、绩效激励等方式激励生产效率的提高。
计划体制下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信息问题。集中决策需要非常多的关于每个生产者、每个消费者的信息。如果信息不完全,也会对决策的质量造成影响。我国电力行业中进行的煤耗在线监测,可以认为是提高信息完全性的一种手段:通过煤耗监测系统更好了解各发电机组的生产特性,以更好进行集中的生产决策(制定发电计划)。
5、市场体制下的政府定价会影响市场效率
市场体制下,生产和消费决策都由市场分散的决定,而价格是决定生产和消费的决定性因素:生产者根据价格确定如何生产,消费者根据价格确定如何消费。如果市场价格因某种因素被扭曲了,扭曲的价格将直接影响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进而影响市场的(分配)效率。但是,由于市场会有失灵,同时改革有一些公平方面的目标或约束,市场体制下仍然需要政府对市场进行一些调控,常见的手段包括税收、补贴、价格管制等。市场设计中需要考虑的是,政府怎么样调控、怎么样去产生影响。市场情况下的税收、补贴、管制等要尽量减少对效率的影响,不能像在计划体制下直接干预价格。也就是说,要研究政府调控的方式和途径,要改变政府调控的方式和途径。计划性的价格体系要变化,把暗补变明补,增强价格信号的有效性。
6、我国电力市场和成熟电力市场重点任务的区别
国外成熟电力市场设计的主要关注点是市场效率,即如何通过产品的设计、市场体系和交易机制的设计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动性、最终提高投资效率、生产效率、分配效率。但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中需要考虑的一个特殊的问题是在计划和市场双轨制下,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如何降低政府行为对市场效率的不利影响。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中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问题。
7、现货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
电力市场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基本原则是:不要通过现货市场解决公平问题。现货市场重点需要解决的是提高价格信号的准确度、提高信息的透明、降低交易成本。
政府可以通过(广义的)产权分配来实现政策性的、公平性的目标,包括发电权的分配、输电权的分配、用电权的分配等。美国以节点电价为基础的“集中式市场”与英国以统一电价为基础的“分散式市场”,其一个核心的区别就是对输电权利的定义不同:美国对缴纳了输电费的用户给予了金融输电权,而英国对缴纳了输电费的发电和用户给予了物理传输的权利。
02
差价合约基本理论及应用
1、差价合约基本概念
我们可以把政府的二次分配当作一种确权。差价合约是一种常见的金融工具,可分为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和市场化差价合约两大类,其中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可以作为一种进行社会福利二次分配的工具,可以解决不同方面的问题。
差价合约的三要素为合约价格(Pc)、基准价格(Pb)以及合约数量(Qc)。
其中,基准价格一般是现货市场某个产品的价格或多个产品的加权价,当基准价格与合约价格不一致时,合约双方按照差价及合约数量进行结算,以实现锁定价格、规避风险的作用。政府授权差价合约是以政府为差价合约的一个对手方的特殊的差价合约。
电力差价合约的关键要素除了以上的合约价格、基准价格、合约总数量三个要素,还有另外一个要素:合约总量的曲线分解。
2、差价合约的设计
常规的差价合约中,合约价格、合约数量都是固定的数值,实际上还有很多更加灵活的类型。合约量可以是事先约定的一个固定值,也可以根据全额消纳的原则事后确定;合约价格可以是事先约定的固定价格,也可以是根据某种指标变动的浮动价格,浮动价格可以跟可变成本有关,也可以同时与投资成本相关;基准价格可以是一个具体市场、产品的价格,也可以是多个市场、多个产品的加权价格;曲线的分解可以是事前确定的,也可以是事后进行的。
可以通过这些关键因素的不同设计,来解决一些不同的问题。比如,加拿大设计了一种事后曲线分解的方式实现在全额消纳水电的情况下激励其参与市场的调节、新加坡通过控制合约数量和价格实现市场力控制或保证发电收益的目标、加拿大通过一种特殊的合约解决燃气机组参与市场的问题。
3、直接补贴与差价合约对市场效率的影响
这里,以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电力市场环境下,差价合约如何解决福利分配的问题,政府为什么不宜直接进行价格干涉。
1)不同机组同台竞价问题描述
不同成本的机组怎么样同台竞价是我国电力市场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假设市场中有两类机组:成本低的机组A和成本高的机组B。在计划体制下,假设按照“三公”调度,按照公平原则分别给机组A和机组B分配相同的电量。但如果引入竞争的市场,则谁的成本低就由谁来发电。结果是,成本低的机组A多发电、成本高的机组B少发电,这样,通过市场的竞争实现了社会总成本的降低,社会总福利增加。但存在的问题是,福利的分配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机组A和机组B之间的福利分配变化,另一方面,在采用统一出清的机制下,市场的出清价格可能会比改革前的平均成本更高。
2)对高成本机组补贴的方法
一些地方为解决市场化后的这些问题,对高成本机组按市场电量进行补贴,这样高成本机组在市场里的报价就可以降低。这样的直接结果是市场出清价降低,不会因为高成本机组将全市场出清价拉高。看起来这个结果很好。但其前提是:补贴不会影响市场出清的结果。更加直白的说就是:补贴不会影响不同类型机组,比如本例中的机组A和机组B的出清量。实际情况是,如果高成本机组B获得了补贴,其在市场中的报价将降低,进而必然会增加其市场中标量。也就是说,相对最优的调度方案,补贴会使得成本高的机组B的发电份额增加,从而使得全社会发电成本提高。前面分析过,如果改革后社会总福利增加,将无法设计出一个帕累托改进的方案。
3)差价合约的方法
如果政府分别与A类机组、B类机组及负荷根据市场化前的上网电价/目录电价和发电量/用电量签订差价合约(现货市场价为基准价),电力市场中采用全电量竞争的方法,则在竞争充分的情况下,A、B类机组的最佳策略都是按照真实的成本报价,市场可以实现最优的发电调度,实现最小的发电成本。也就是说,通过市场,可以使得低成本的机组A得到更多的电量,从而与市场前的“三公调度”相比总发电成本降低。这样,就可以通过各市场主体(机组A、机组B、负荷)的差价合约的合约量、合约价的设计,实现帕累托改进,保证每个市场主体的福利不降低。
4、差价合约在其他应用
前面的例子简单的说明了政府授权差价合约的应用。实际上可以利用其解决市场中多种类型参与市场的问题。这里以加拿大对水电、气电的合约为例进行说明。
03
总结
市场的目标包括效率和公平两个大的方面。即使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政府仍然需要在市场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进行一定的调控。但是,市场环境下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不能采用计划体制下直接定价、直接补贴的方式,因此这些方式会影响市场的效率。市场化改革首先要保证社会总福利增加,在此基础上才可能通过福利分配的手段实现帕累托改进。
差价合约是一种可以实现在不影响市场效率的情况下影响社会福利分配的一种工具。政府可以通过对不同市场主体设计不同类型的差价合约,实现不同的目标,如补贴、控制收益、控制市场力、激励其参与市场调节等。
参考文献:
骆子雅,荆朝霞,何爱民.电力差价合约机制设计与应用,电网技术,2019.8
骆子雅,荆朝霞,电力差价合约机制设计与应用,走进电力市场,2019.8
(本文是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电改四周年:进程评估与行业愿景——2019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研讨会”上的演讲,由eo记者潘秋杏整理,已经作者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