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1月7日,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准入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对市场交易规模、用户市场准入、发电侧主体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市场规模
《通知》明确广东省初步确定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为2600亿千瓦时。
用户准入
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须满足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珠三角9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万千瓦时及以上。粤东西北12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万千瓦时及以上。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
国家确定的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重点行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及条件不变。
发电侧市场主体
省内中调及以上燃煤电厂(含点对网送电的鲤鱼江、桥口电厂,不含宝钢湛江自备电厂)、燃气电厂(不含通明l、2号机组,通明3、4号机组,福华德4、5号机组,美视7、8号机组,虎门1、5号机组,虎门2、6号机组等不具备发电能力的机组)参与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