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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0年电力交易手续费按结算电费的1‰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2020年电力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2020年交易手续费继续按市场化交易结算电费的1‰分别向市场交易主体双方(买卖双方)收取。

详情如下:

关于2020年电力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发电集团、独立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有关用电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配套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收费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现将2020年电力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收费标准

2020年交易手续费继续按市场化交易结算电费的1‰分别向市场交易主体双方(买卖双方)收取。

02 收费时间

鉴于月度电量抄表例日调整,为便于市场主体交费,今后交易手续费收费时间调整为:每月25日前,市场交易主体支付上月度交易手续费。

(来源: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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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电力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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