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福建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福建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式展开。《实施方案》同时明确了率先参与相关工作的示范试点企业,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权属企业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环节方面的示范试点企业,将率先参与试点。
福建巨电生产车间
在国家政策助力和汽车产业技术进步变革下,电动化成为全球趋势。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接近400万辆大关。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动力电池装机规模也“水涨船高”。早些年上路的新能源汽车,已经有不少进入退役阶段。
随着新能源汽车退役潮的到来,动力电池回收成为政府、社会、整车、电池企业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2018年、2019年,国家工信部联合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等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地方政府、企业参与到动力电池回收中来。
装配福建巨电新能源动力电池的南平市公交车
根据《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在生产环节方面,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推动电池结构易回收拆解、绿色设计,选用环境友好型、可资源化利用及再生材料,提升原材料和零部件绿色低碳属性,优化产品结构和功能组合,实现电池标准化、通用化、清洁化生产制造。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对所生产的电池进行编码,并在电池说明书中明确标识电池编码和电池结构、主要材料、拆解技术等信息。电池生产企业应对相关企业开放电池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的信息。该项工作将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示范试点企业率先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