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下称“意见”),将通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等方式,增强全省汽车消费市场活力。
具体来看,“意见”主要从3个方面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将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形成利好。
首先,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的新能源(清洁能源)替代。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到2022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车辆除应急保障车外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各地根据实际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
其次,完善新能源汽车的基础设施配套。
“意见”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充电设施、加氢站等。将新建充电设施、加氢站等的用地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充电站、加氢站及综合供能服务站,争取尽快建成投用。加强充电设施、加氢站等选址的科学规划,加快推动公交和环卫场站、物流枢纽的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推动新能源汽车降低运行成本。
“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补贴资金转向加大对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的补助,鼓励实施以充电量为基准的运营补助政策。提高充电桩的使用效率。各地结合实际酌情降低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和充电运营费。
事实上,在上述鼓励汽车行业消费政策出台前,浙江省就针对氢能行业进行的全面的规划和布局。
2019年4月15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了《浙江省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述意见征求稿提出,到2022年,氢燃料电池及整车产业环节取得突破,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超百亿元;氢能供给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布局,建成加氢站(含加氢功能的综合供能站)30座以上;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物流等领域形成示范推广,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
业内人士分析称,浙江省大规模的进行氢能产业规划,其优势在于该省拥有较多的副产氢,氢气成本较低,四个示范试点城市之一的宁波便是其中之一,诸多化工企业能够为该地区每年提供大量工业副产氢作为氢源。
与此同时,浙江省目前已具备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链,形成完善的氢能产业集群,如位于嘉善的爱德曼和质子交换膜供应商浙江汉丞、位于杭州的整车企长江汽车控股、即将落户湖州的易智电能源以及在嘉兴布局氢能产业的美锦能源等,为浙江地区发展氢能产业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