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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预警提示制度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充电桩视界、北京城管委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充换电场站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并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预警提示制度。

为加强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保障,市城市管理委近日印发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将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充换电场站和运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并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预警提示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特殊时点之前,有针对性地部署全市充换电设施安全运行工作。

目前,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新生事物,安装在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内,具有点多、面广、运营企业多、用户使用层次差异大等特点,导致政府监管和企业运维存在一定难度,无法全面掌握充电站点环境、充电设施运营能力、设备安全、各运营商充电设施管理的规范等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是充电设施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动汽车用户享受安全稳定充电服务的重要保障。”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本市还未出台明确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相关标准及政策文件,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城市管理委及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在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方面,《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运营企业:

1.落实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中涉及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建立充换电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配置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五是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重视设各采购环节管理;

7.建立充换电场站竣工验收制度;

8.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站点信息,设备信息台账,巡检记录、故障情况、维修情况、安全检查情况等;

9.建立巡查制度;

10.与场地权属单位或该场地的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有关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建立自有或托管平台充换电设施信息公开制度;

12.公开内容包括充换电设施位置信息、充换电设施操作方法、充换电设施当前运行状态、充换电异常情况下用户紧急处置方法及紧急联系方式等。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办法》内所称的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是指在社会公用停车场或可用于充换电服务的场站内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有偿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的经营性充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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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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