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大东区华晨宝马厂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大东区八棵树控规单元,该控规单元于2016年11月获得了市政府批准,现就规划调整事宜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咨询电话:62199948(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收,邮编:11000。
3.电子邮件:ddghj_2008@126.com(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规划简要内容
一、单元范围:东至三环高速,西至东望北街,南至山嘴子路,北至沈吉高速,规划面积9.1平方公里。
二、地块范围:位于东望北街东、40米规划路北,东至40米规划路,南至40米规划路,西、北至用地界线,地块面积约2.0公顷。
三、调整背景:为满足大东区华晨宝马扩建厂区的市政配套需求,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新建燃气分布式能源站1座,需对选址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分布式能源站是小型化、靠近负荷中心的清洁环保型能源综合利用设施,可以直接满足用户冷、热、电等多种需求,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具有能效利用合理、损耗小、污染少、运行灵活,系统经济性好等特点。
本次规划能源站以天然气为燃料,利用燃气锅炉和燃气内燃机等设备,生产热水和电能供应宝马厂区,供热能力为150MW ,供电能力为6MW。建设规模为3×2MW燃气内燃机+3×0.8MW 烟气余热机组+2×7MW 燃气热水锅炉+7×21MW 燃气热水锅炉调峰。厂区内主要布置有燃气锅炉房、燃气内燃机房、变电站、燃气调压站等厂房。
四、调整方案: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和绿化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五、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