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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全部收回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公告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11-0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根据2013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起诉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超期欠款的议案的要求,通过公司采取相关法律手段进行追收,于2013年9月10日,公司收到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归还的4400万元欠款及部分利息。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归还的剩余利息127.18万元,至此,公司借给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已全部收回。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于201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3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业绩情况的议案》。
 
     2010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的投资议案》,并于2010年7月15日披露了《关于正式收购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0%股权投资的公告》及《关于受让合肥国轩高科股权意向的进展情况公告》。根据股权买卖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如果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高科”)在2013年上半年度终了时未能完成所预测的连续三年平均年利润1亿元,则卖方以合肥国轩高科三年实际完成的年均利润额较之预测年均利润额的降低比例,等比例退还佛山照明已支付的相应股权转让价款,该股权转让价款连本息退还给我司(利率按人总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双方所持股权比例保持不变。合肥国轩高科的利润测评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三年平均年利润额为1亿元)(详细情况请见2010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
 
     近期,合肥国轩高科已向本公司提交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的合肥国轩高科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审计报告和《关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认为合肥国轩高科已达到连续三年平均年利润1亿元的约定。
 
     关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
 
     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我们审计了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2010年7-12月、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的利润情况,现就2010年7月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目标公司国轩高科利润测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0年7月合肥国轩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目标公司国轩高科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三年平均年利润额为10,000.00万元,即三年净利润总额为30,000.00万元。
 
     二、经审计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2010年7-12月、2011年度、2012年度及2013年1-6月实现净利润情况如下:
 
     承诺期间:国轩高科净利润2010年7-12月2,299.48万元;2011年度约4,717.31万元;2012年度约13,184.23万元;2013年1-6月11,656.81万元;合计31,857.83万元。
 
     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目标公司国轩高科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三年净利润总额为30,000.00万元,目标公司国轩高科在约定期内实际完成净利润总额31,857.83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净利润已完成。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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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佛山照明 青海佛照锂能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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