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连云港海事局正式对外宣布,《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已于日前印发,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该办法主要规范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的水上交通管理行为。全文共24条,从“人员、船舶、设备、环境、监管”五方面要素,明确和细化了海上风电场人员、船舶、管理及海事监管等方面标准和要求,规范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该办法实行海上风电人员分类管理,明确船员、海上风电作业人员及临时性出海人员等各类人员培训、取证和出海安全基本要求。建立出海人员登记、船舶准入、安全管理等制度,要求船舶遵守进出港报告规定,合理规划施工、运维路线,明确禁限航条件。同时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建立以及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导助航设施配备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连云港海事局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暂行办法》旨在为海事部门维护海上风电场建设运维期间海上交通秩序、保护风电场周边水域水域环境、保障有关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孙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