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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光伏发电:运营模式决定纳税方式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综合报道 发布时间:2013-11-0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光伏发电是清洁能源,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国务院最近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将极大开拓光伏产业国内市场。分布式光伏发电正以强劲势头推广开来。分布式光伏发电目前有两种运营模式:一是企业、居民社区、个人家庭在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二是光伏电站租用企业、居民社区的屋顶,安装光伏设备,由电站销售电力。这两种运营模式不同,涉税处理也不同。
 
  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如何纳税
 
  企业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以及所产生的电力所有权都归属企业自身。
 
  电力是有形动产,将多余的电力并网销售给电站,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纳税。
 
  光伏发电有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光伏发电系统需要购进相应设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光伏发电的一个缺陷是受天气影响比较大,天气条件恶劣时则需要从电站购电,购电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企业光伏电力富余时并网输给电站,不足时从电站输入电力,输入与输出相抵,以差额结算电费,实际上就是以物易物,应该双方都作销售处理,分别抵扣进项,分别计缴增值税。
 
  居民社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通常情况是开发商在建房时就把屋顶或外墙安装好光伏发电设备,然后移交给物业公司运营。电力归属权属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主要涉及税种是营业税,归地税机关管辖;而销售电力要缴纳增值税,归国税机关管辖。因此物业公司还要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对销售电力的收入单位核算。如果居民社区规模不大,其屋顶面积不多,光伏发电的电力必将有限,当月销售电力收入小于2万元时,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可以免缴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增值税免税额、即征即退额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家庭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多余电力销售额基本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2万元的标准,所以免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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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屋顶光伏 运营 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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