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召开了第七次会议。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标准起草组、整车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与回收利用企业等约40家企业的近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工作组秘书处做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并通报了2018年在研的《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包装运输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要求》《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材料回收要求》等标准项目的最新进展。随后,介绍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产品标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规范》《汽车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技术规范》等新下达项目的计划和后期安排。会议指出,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需要优化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按照“通用要求、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以及管理规范”四个板块,加快推动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的系列化建设。
会议还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产品标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规范》以及《汽车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技术规范》三个标准项目进行了深入讨论,就标准的结构与技术内容的修改达成了统一的意见,对于目前一些不能明确的技术指标,如放电过程的放电评估方法和放电截止条件等内容,会议建议使用调研问卷的方式广泛收集现阶段的技术进展。
工作组要求各起草单位会后按照修改意见要求尽快完成对标准文本的修改,争取2019年底完成《汽车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审查,2020年底前完成《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产品标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规范》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审查和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