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征求《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等技术标准意见的函,发布包含水电、核电常规岛、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海底电力电缆输电、柔性直流输电、调相机、GIL综合廊等一系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调整的主要内容有:突出阶段性监督检查、强化随机抽查、简化分项工程监督检查内容,提高了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如专门增设了“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增加了“随机抽查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根据高坝大库、抽水蓄能电站、引水式水电站等工程的建设特点和开展质量监督工作需要,增设了“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核电常规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包括项目首次监督检查、常规岛 FCD 前监督检查、汽轮机厂房交付前监督检查、发电机穿转子前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监督检查、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汽轮机冲转前监督检查、机组并网前监督检查、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共9 部分。
《海上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根据海上风电工程特点,在《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内容。例如,将升压站工程分为陆上升压站和海上升压站两部分。有关“消防工程”的投运条件,海上风电机组、海上升压站消防设施必须经第三方 检测合格,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项验收签证。由于海上风电机组工程无地基处理,检查节点调整为风机承台施工前、塔筒吊装前、风电机组运行前,突出了对风电机组桩基、机组承台质量的监督检查。考虑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海上风电应在离岸10千米以上海域, 风机承台基础只考虑采用钢管桩基础,删除了《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16)》 中的预制桩、灌注桩等其它基础型式。
《光热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将检查分为首次监督检查、地基处理监督检查、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 、设备安装前监督检查、介质注入系统前监督检查、汽轮机扣盖前监督检查、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监督检查、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10个阶段。
《生物质发电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单机发电容量 15兆瓦及以上的农林生物质焚烧发电工程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质量行为监督,兼顾实体质量抽查和检测验证的原则;强化工程建设阶段性节点监督,强化对工程质量验收抽查验证的原则;适应科技发展,兼顾技术进步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