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吉林省能源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省内新能源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挖掘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省内消纳潜力,力争2018年的风电发电利用小时达到2000小时以上,解除吉林省风电红色预警,促进吉林省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今年3月发布2018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红色预警区域由六个省份降为三个。甘肃、新疆(含兵团)、吉林为红色预警区域,被列入红色预警的区域暂停风电开发建设。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省内新能源消纳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内风电、光伏等相关新能源企业:
今年以来,我省通过跨省区外送电力交易,新能源电量消纳得到显著提升。为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电量消纳,减少冬季采暖期火电企业电煤压力,降低省内电能清洁供暖等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深化新能源省内消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深入挖掘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省内消纳潜力。新能源优先省内消纳,力争2018年的风电发电利用小时达到2000小时以上,解除吉林省风电红色预警,促进吉林省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鼓励采用风火打捆方式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由火电企业与大用户签订直接交易总量,再由火电企业和风电企业根据约定的打捆比例进行分配,确保交易有效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清洁供暖用户予以风火打捆进行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电供暖用户用电成本。
三是在原有风、火替代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在省内全面推广风火替代交易,即在供热期全部风电、火电均纳入交易范围。
四是对于年末出现的风电超发电量,该部分电量作为新能源替代电量,按市场平均价进行结算,差额资金部分补偿给省内火电企业。
五是省电力交易中心要积极做好交易组织落实工作,统筹安排好风电省内、省外的消纳,并全程跟踪指导,努力提升新能源市场交易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督促各地区改善风电开发建设投资环境,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监测预警结果予以公布,并就落实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对各省(区、市)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和运行状况的监测,2018年度风电开发投资预警信息如下:甘肃、新疆(含兵团)、吉林为红色预警区域。内蒙古、黑龙江为橙色预警区域,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陕西北部榆林市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按照橙色预警管理。其他省(区、市)和地区为绿色预警区域。
二、红色预警的区域暂停风电开发建设,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量风电消纳问题。已核准的风电项目暂缓建设,已纳入规划且列入各年度实施方案未核准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电网企业停止受理缓建和暂停核准项目的并网申请。对平价上网示范项目以及2017年底前已完成核准并列入年度实施方案且升压汇集站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落实消纳条件后,可并网运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项目、清洁能源消纳示范区内的项目从其专门规定。
红色预警地区已投入运行或在建输电通道优先消纳存量风电项目。新疆准东、酒泉二期风电基地项目应在受端地区电网企业确认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有序建设。
三、橙色预警地区除符合规划且列入年度实施方案的风电项目和我局组织的示范项目及市场化招标项目外,不再新增年度建设规模,之前已纳入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可以继续核准建设。橙色预警地区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会同电网企业保障本地区风电项目消纳状况显著改善,在3月底前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专项工作方案,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开展项目核准工作。
四、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地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风电项目建设,但要把握好风电项目的建设节奏,在落实消纳市场等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避免出现限电状况。
请各省(区、市)能源管理部门加强落实,及时向我局报告预警机制落实情况。
附件:2018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