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电源项目第五次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0711-18OTL134320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规定,若投标人为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不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直流充电机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
3. 所投产品的输出电压范围响应值应完全覆盖招标产品的需求值且输出功率响应值应不小于招标产品的需求值,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检验委托单位应为投标人,检验标准应包含:GB/T 18487.1-2015、GB/T 27930-2015、NB/T 33001-2010、NB/T 33008.1-2013、Q/GDW 1233-2014、Q/GDW 1591-2014、GB/T20234.1-2015、GB/T 20234.3-2015,试验项目应包含Q/GDW 1591-2014中4.6节所列举的项目,上述所有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应在同一本报告中体现。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上述各检验标准的检验资质,且试验报告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4.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针对招标技术规范对恒功率的有关要求出具的有效委托试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检验委托单位应为投标人,试验样品应与第3条所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样品为同一台设备。
5.充电机内置计量器具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标准应包含:GB/T 33708、Q/GDW 1825-2013、JJG 842-2017、GB/T 29318-2012、JJG 1069-2011、DL/T 645-2007,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上述各检验标准的检验资质,且试验报告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计量性能报告的,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提供“提交内置计量器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的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并向买方书面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承诺如在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同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6.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应明确体现充电控制器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生产。
7.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0台30kW及以上的直流整车充电机的对最终用户的供货业绩。
交流充电桩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交流充电桩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
3.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检验委托单位应为投标人,检验标准应包含:G GB/T 18487.1-2015、NB/T 33002-2010、NB/T 33008.2-2013、Q/GDW 1485-2014、Q/GDW 1592-2014、GB/T 20234.1-2015、GB/T 20234.2-2015,试验项目应包含Q/GDW 1592-2014中4.6节所列举的项目,上述所有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应在同一本报告中体现。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上述各检验标准的检验资质,且试验报告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4.交流桩内置计量器具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标准应包含:GB/T 28569-2012、Q/GDW 1354-2013、Q/GDW 1364-2013、Q/GDW 1827-2013、Q/GDW 1355-2013、Q/GDW 1356-2013、JJG 596-2012,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上述各检验标准的检验资质,且试验报告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计量性能报告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提供“提交内置计量器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的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并向买方书面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承诺如在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满足要求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同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应明确体现充电控制器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生产。
6.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00台交流充电桩的对最终用户的供货业绩。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电子钥匙办理及安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附件标书售价一览表,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及时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4.3 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离线投标工具安装→离线投标工具下载安装”目录下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带电子签章)专用软件包(物资类)”。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软件包。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国网物资业务运营平台(https://bosp.stategrid.com.cn)(以下简称BOSP系统)的“网银在线支付(CFCA)”结算,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的招标文件款。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在BOSP系统支付环节选择“网银在线支付(CFCA)”,系统将自动链接到中金支付有限公司支付界面,选择对应网银完成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金支付有限公司是国网物资有限公司的网上支付合作伙伴。与中金支付公司有业务合作的18家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宁波银行、河北银行、天津银行、徽商银行。
提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是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上发起申请,随后系统将跳转至BOSP系统,BOSP系统所用钥匙、用户名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一致,如果是英文,字母需要大写。默认初始密码1234,可能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登录密码不一致,请注意区分。BOSP系统的操作手册请在BOSP系统首页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29日13:0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集中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日9:00-11:00。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证金、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拷入不可复写的只读光盘)递交地点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指定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招标人不接受纸质开标文件(即投标函及附录)。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ecp.sgc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邮编:100031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编:100120
联系方式:
Ø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相关操作问题咨询):010-63411000
Ø BOSP(相关操作问题咨询):400-818-0899转1-3
Ø 财务事宜:400-818-0899转4-1
Ø 招标业务咨询:400-818-0899转3-1,并输入招标编号后8位数字
电子邮箱:zhaobiao3@sgm.sgcc.com.cn
网址:http://ecp.sgcc.com.cn(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https://bosp.stategrid.com.cn(国网物资业务运营服务平台)
请使用“网银在线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
8.合规声明
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