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7月26日,由中国能建广东院与广东省能源研究会联合编制的《南方区域“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在广州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认为,本次评估工作是对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有效落实,研究成果为促进能源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调整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据介绍,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组织中国能建广东院与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就南方五省(区)“十三五”能源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工作。课题组在对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南方五省(区)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相关企业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次从南方区域的角度,评估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纳入国家及省级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同时,结合能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面临的新挑战,系统、客观、合理地提出了南方五省(区)“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期调整的相关建议。
在我国能源革命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对能源规划的监管工作,亟需相关的咨询服务。广东院以此为契机,迎难而上,按照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要求如期完成了本次区域性能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效发挥了对南方区域能源建设和发展的参谋作用。
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五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云南能源监管办、贵州能源监管办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