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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现售电公司退市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4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公示南京世纪航凯售电有限公司自愿退出江苏电力市场的公告》文件称,收到南京世纪航凯售电有限公司自愿退出江苏电力市场的申请,予以公示至4月30号。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首家退出电力交易市场的售电公司。

南京世纪航凯售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从事售电、电力服务,是北京世纪航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记者致电南京世纪航凯有限公司,发现公司电话已被注销,联系方式已无效。而北京世纪航凯公司作为其母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此次南京分公司退市的具体情况。

“世纪航凯公司并不是因为任何负面因素被强制性退出的,就是因为这个公司不想做这个市场了。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并未收到南京世纪航凯公司在经营上有违法或弄虚作假等负面指责,是世纪航凯自愿提出退市申请的。”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南京世纪航凯公司目前跟用户之间如何履行后续程序,以及与用户签订合同备忘等已经全部解决。”上述相关人士透露,世纪航凯公司与用户间后续的相关手续已经协调完成,且已出具详细的解决方案并取得用户的谅解。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公示了7批售电公司名单,有近200家售电公司进入了电力交易市场,南京世纪航凯售电有限公司是200家公司中首家退出市场的售电公司。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2016年发布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对进入电力交易市场的售电公司在资产、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及信用方面都有具体要求。《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要求,入市售电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要求执行;并要求售电企业根据签约用户的电量,向交易机构提供银行履约保函。

关于售电公司退出电力交易市场的相关要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明确,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的售电公司,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此外,申请退出之前,要将所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宜。同时,根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中的要求,被强制或自愿退出市场的市场主体,应处理好与合同签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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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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