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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改提速 五个配套文件开始征求意见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山西售电 发布时间:2016-08-24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作为国内四个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之一,近期山西省电改明显提速。

在8月16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后,另有五个电改配套方案进入征求意见环节,这五个配套方案分别为《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山西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方案》、《山西省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山西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山西省铝循环产业园区区域电网运营试点方案》,其中最后一个方案亮点颇多。

据悉,曾被寄予“相对独立”厚望的山西电力交易机构,将由山西省电力公司绝对控股70%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中央驻晋发电集团和省内发电发电集团及电力用户参股企业5-6个。另外,在增量配电业务开展方面,阳煤集团等拥有电力自供区的企业,按照“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也已与于八月初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山西省电力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应为接入电压在一定电压等级以上,容量和用电量较大的电力用户。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委托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用户应通过售电公司参与直接交易。新增工业用户原则上应进入市场交易。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选择进入市场后,应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不再按政府定价购电。对于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参与直接交易或向售电企业购电的用户,由当地电网企业提供保底服务并按政府定价购电。用户选择进入市场后,在三年内不可退出。适时取消目录电价中相应用户类别的政府定价。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并按期向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山西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二是纳入全省“十三五”或2016年政府电网建设规划,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2016年以后新增配电网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

拥有配电网资产的售电公司,在配电网区域内承担保底供电服务。保底服务的用户,由售电公司按照山西省趸售电价(不收基本电费)向国网企业购电,并向区域内电力用户按销售目录电价售电,执行国家电价。

《山西省铝循环产业园区区域电网运营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以铝循环产业园区为试点,探索构建吕梁区域电网运营模式。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股权联合,建设所属发电企业与周边产业园区的区域电网,实现电力的自我调节和平衡,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我省铝工业等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此,按照“三步走”基本思路,全面开展区域电网试点工作。

按照区域电网试点基本思路安排,近期将围绕兴县铝工业园区开展区域电网建设,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完成电网建设前期工作;(二)完善区域电网供电设施;(三)完成发电机组工程建设;(四)组建区域电网调度机构;(五)明确区域电网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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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山西 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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