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开展2016年度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2016年江苏省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120万千瓦。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发电成本下降,江苏省发改委经研究决定,2016年安排30万千瓦普通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实施省内光伏“领跑者”计划。
此外, 《通知》对企业申报资格予以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具备投资项目的资金实力、管理优势,具有省内投资运营光伏项目的业绩、拥有项目开发运行维护一站式服务能力,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具有电价竞争能力,未在省内受到能源监管、能源主管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已纳入本地以往年度规模但未在2016年6月30日前并网发电的项目,申报参选前尚未取得规模但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得参加优选。同时,单体项目规模应不低于3万千瓦,原则上不超过5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