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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能源汽车河南再出新利好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6-06-27 浏览:

河南再出新利好

新建住宅停车位要100%能充电

购买新能源私家车有补贴,不会限购或限行

发展推广新能源汽车,河南再发力。郑州晚报记者6月23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突出重点区域及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郑州被列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城市

《意见》表示,河南将加大在重点区域及行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力度,2016~2020年,全省推广新能源汽车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我省将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等列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城市,其中2016年郑州市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4000辆。

《意见》表示,今后要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步伐,今年全省将建成城市充换电站15座,移动充换电站(车)10座,公共充电桩8000个。到2020年,实现省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补贴

公交车、旅游景区、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私家车等将更多出现新能源汽车的身影。

2016~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40%、50%、60%、70%、80%。

省直机关及郑州、开封、洛阳、新乡、许昌、焦作市2016~2017年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5%,力争达到50%,以后逐年提高;其他省辖市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为推动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我省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不限购、不限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采取市场化方式,推进企业日常办公车辆、通勤班车和私家车等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建住宅停车位

要100%能充电

《意见》规定,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向用户适当收取费用。

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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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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