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为保障和促进浙江省温州市电动等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温州市近日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年内温州建设11座充电站和840个充电桩。
《通知》要求综合利用现有场地和公共设施,在现有的公交场站、出租车服务区、公共停车场库、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综合体等进行复合设置,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和中央绿轴区两大亮点区块要先试行配建。
其中,乘用车充电站建设要与停车设施结合进行规划布点,电动出租车考虑与出租车服务区相结合;商用车充电站建设,要按照相应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专用电动汽车数量较多时,宜设置专用充电站,电动公共汽车使用的充电站宜设置在公交场站设施内;充电桩建设,要结合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建停车位进行布点等。
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应结合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同时,结合交通流量现状,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浙江省温州市还成立了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实施《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及年度计划,2016年温州市将建设11座充电站和840个充电桩。
同时,《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建设管理模式,坚持市朝的发展方向,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积极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2016年浙江省温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充电站充电桩)为:
鹿城区 1140个,龙湾区 1120个,瓯海区 1120个,洞头区 120个,乐清市 180个,瑞安市 1100个,永嘉县 160个,文成县 120个,平阳县 160个,泰顺县 120个,苍南县 160个,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 20个,瓯江口产业集聚区 10个,温州生态园 10个。
原标题:我市今年将建 84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