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的能力。
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在河北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 及可持续发展的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到“十三五”末,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970座,充电桩65625个。其中,公用充电站1533座,充电桩25730个;专用充电站437座,充电桩39895个。
重点做好用户居住地、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
意见内容包括将建设智能服务平台、完善配套电网接入机制、创新服务商业模式、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强化用地支持等。
特别提出各级物价部门要对充电基础设施经营主体用电价格给予优惠,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