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安徽省物价局及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联合发布通知,对“先建先得”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部署,以充分利用安徽省光伏发电地面站址资源,进一步调动投资企业积极性,促进安徽省光伏发电的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要求,“先建先得”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原则上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项目建成后,按照并网先后顺序,滚动纳入国家安排安徽省的年度建设规模。申请备案的项目,原则上应是3年滚动开发计划内项目。
同时,通知明确了光伏发电项目的标杆电价标准。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但于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
“先建先得”政策为安徽省能源局于2015年5月提出,以推进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根据通知要求,2万千瓦以下的分布式地面电站备案项目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可先行建设,并网后所需建设规模,首先争取从当年国家追加规模中安排,其次从未按期建成的中标项目规模中等容量替代,第三从下年度建设规模招标中优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