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促进新能源发电项目顺利接入电网,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能监管[2015]384号)要求,2015年12月7至11日,华中能源监管局江西业务办会同江西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赴江西省新余市、鹰潭市和乐平市,针对2014年10月以来光伏新备案项目开展了投资开发秩序及接入电网情况专项监管工作。调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询问情况、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30多家光伏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就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中有无路条买卖、备案买卖、投资主体变更以及未批(备)先建等违反市场投资秩序的线索,以及项目本体建设基本情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接网业务办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同时也调研了光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在项目投资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
此次专项检查中,华中能源监管局得到了江西省能源局和地市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阶段,检查组将根据此次检查取得的成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履行监管职责,与江西省能源局一起规范好江西省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