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扶持台州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若干意见》,将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屋顶光伏发电,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我市将充分利用光伏产品齐全、闲置屋顶利用空间巨大的优势,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到2017年底,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达到300兆瓦。在结算上,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余量上网部分,将实行全额收购,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按月转拨补贴资金。对2016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省0.1元/千瓦时补贴的基础上,自并网发电之日起,实际所发电量由当地政府再补贴0.1元/千瓦时,连续补贴5年。
此外,我市还将加大对光伏企业的金融支持。根据分布式光伏能源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光伏应用领域企业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