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9月23日,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全国首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项目设计、规范项目安装、规范工程验收四方面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筑管理做出详细规定。在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明确指出,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核实该建筑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
针对规范项目设计,《意见》强调,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有专项设计或作为建筑电气工程设计的一部分。设计单位应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设计资质。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要的计量装置。
《意见》指出,光伏发电项目所选用的关键器件和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并采用已获得国家产品认证的器件和产品,其中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选用符合光伏产业联盟标准和光伏产品推荐目录的相关产品,光伏系统交/直流配电柜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