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昨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发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将继续无缘北京新能源车鼓励政策。尽管同一天,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所称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在北京完成备案的小型、微型纯电驱动载客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而按照中央政府的界定,新能源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范围的界定凸显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不足,也表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仍然受到形形色色地方保护政策的限制。就在本周,深圳市刚刚通过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要求非本地车企必须要在深圳注册成立销售公司才能申请深圳市的地方补贴,而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00万元。不久前,江淮汽车为了推动其新能源汽车在北京的销售,也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家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
除了不承认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以外,北京市之前还设立了可以享受本地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目录,在中央有关部委的要求下,最终将准入方式由目录改为备案。
北京市不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列入受鼓励的新能源汽车范围的主要理由是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仍然会有一定程度的排放,在充电桩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下,部分车主可能会只加油不充电,会进一步加大排放。但这种一刀切的方式无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对节能减排的作用,无视充电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的趋势,也无视从传统汽车到新能源汽车必然存在过渡阶段的事实。讽刺的是,尽管北京一直以来都实施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汽柴油标准,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之差仍然令人扼腕。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属汽车企业研发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车在未来一两年内可能面世,对这些车型的态度将成为考验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