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税收政策帮我省了2万多元钱,真开心!” 近日,刚刚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方先生拿着车子的完税证明,一脸乐呵。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公告,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车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这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规定,凡是购置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开具日期在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均可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优惠。
一年来,义乌市国税局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政策,并对相关经销企业开展上门辅导。该局自身也加强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据统计,一年来,义乌市国税部门累计办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0台,免征车辆购置税9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