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华宁县起则风电场位于云南省华宁县北部,青龙镇东南部起则、红岩山脉一带,场址范围位于北纬24°19.282' ~24°34.154' ,东经102° 57.923' ~103° 6.840' 之间,高程在2000m~2300m之间,装设测风塔1座,立塔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03°00.9558′,北纬24°25.7028′,海拔2267m,于2014年12月开始测风,截止8月底80米高度平均风速约7m/s,项目初步规划装机容量100MW(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
招标工程概况:华宁县起则风电场已于2014年11月底装设测风塔1座,已开展测风9个月,正在红岩开展第2座测风塔装设工作,项目已列入玉溪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初步规划装机容量100MW(以最终设计成果为准)。
现华宁县起则风电场工程前期专题及全过程勘测设计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项目前期专题及全过程工程勘测设计,包括项目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审批、项目的可研设计阶段、初设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编制阶段等全过程勘测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及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审批;节能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压覆矿产调查报告编制及审批;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批;建设用地勘界测绘、建设用地预审报告编制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审批;项目核准及开工前要求的其他专题报告和支持性文件取得。
(二)可研阶段技术服务:风资源评估、地质勘探、地形测绘、可研设计、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及以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三)初设阶段技术服务:招标文件编制、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四)施工图阶段技术服务:
1、进场道路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施工阶段风电场地质勘探及地形图测量。
3、风机基础的设计、复核、箱式变电站基础、辅助设施基础设计与优化等工程。
4、110kV升压站站区办公楼、生产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设计、复核及其它设备基础的设计与优化等工程。
5、35kV集电线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电力电缆的敷设、箱变安装、风机通讯等。
6、风电场配套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应本工程风机接入涉及的供配电装置、消弧线圈及接地变、小电流接地选线装置、无功补偿、防雷接地等相关设计)(二次部分包括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的系统保护、远动、直流系统、电测、通信、计量、调度自动化、安全稳定、电能质量在线监测、故障自动记录等的初步设计,并及时提供满足省电网公司审核要求的系统参数及相关图纸);就地监控系统、中央监控系统和远传监测系统。
(五)其他技术服务:
1、设计过程中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征林、征地工作。
2、设计范围内的环保绿化、植被恢复设计。
3、初步设计报告、图纸的相关配合评审工作。
4、全程委派设代人员,协助项目公司处理设计问题。
5、在工程验收前设计方负责设计图纸部分并提供竣工图。
6、风电场相关前期专题编制审批等配合工作。
7、相关专项验收的配合工作。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勘察甲级和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 业绩要求:近3年完成2个以上类似工程主要勘测设计工作(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项目经理(设总):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2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六) 专业负责人: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1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经验,并在其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七) 其它:投标人应通过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应无不良合同履约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一)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二)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三)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四)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五) 联合体投标。
六、 工期要求
(一)、可研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可研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提交可研报告。按照专家审查意见10日内完成可研设计报告修改工作;根据甲方需要,配合做好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审查、报批工作。
(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内完成。
(三)、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招标计划,乙方负责编制风机、塔筒、电气设备、施工等招标文件,配合做好招标文件审查、评标、合同谈判工作。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内完成微观选址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提交微观选址报告及相关成果附件。初步设计报告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0天内完成。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甲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升压站布置图、综合楼施工图、辅助用房施工图、场内集电线路施工图、送出线路施工图、场内道路施工图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提供,其它项目施工图在甲方提供相应设备厂家基础资料后30日内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五)、专题报告编制:各专题报告进度应满足项目核准及开工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要求文件。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 2015 年 10月 8日至 10月 1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28 日 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 10 月28 日 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登陆《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http://www.cpeinet.com.cn)进行注册(C类会员免费),将注册成功后的信息资料(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注册审核通过通知邮件或者已注册会员专区信息截图)发至指定邮箱(gys@wldl.com.cn)。不注册的投标人将难以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注册流程操作问题咨询网站服务电话,其余问题请咨询0731-85893527。
九、 招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z.wldl.com.cn/wldlweb/)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编:410004
联系人:方世清
电 话:0731-85893171 传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工地现场联系人:聂金恒 电话:18975666188
标书购买费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账 户:43001767061050000299
开户行:湖南省长沙市建行赤岗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