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等14个地区的电力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计423.4万千瓦。
《通知》规定,淘汰机组中,凡属未建成机组、2013年1月1日后无运行记录机组或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机组,不计入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原则上不予淘汰。
而被列入本年度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小火电机组,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燃油机组需彻底拆除全部主体设备和生产线;燃煤机组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