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上海实施充电桩新规 京穗或将跟进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15-07-0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将开始实施,根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等相关停车场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这意味着,未来上海新建小区每10个停车位中,将至少有一个充电设施。

无独有偶,就在6月29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社会停车场,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18%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

而北京充电桩新规也在编制中,预计今年年底正式公布。根据规划,今后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医院、酒店、旅游区等建筑都要为充电停车区(位)预留充电桩接口,其中居住区应将18%的配建停车位作为电动车停车位。

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纯电动汽车和充电桩比例为4:1,距离标配1:1尚存在不小差距。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利好政策的不断推出,充电桩建设不断升温,消费者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

今年6月,北京2015年第三个摇号期,申请通过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审核人数为6454人,环比增长92%,超过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数量5697个,这意味着本轮新能源小客车的中签率为88%。

可以预测,随着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新能源汽车会越来越得到市场青睐。

分享到:

关键字:电动汽车 充电桩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