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湖北充电站执行大工业电价 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时间:2015-06-15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昨日,省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的通知,决定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充电站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并实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此前,我省充电站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即每千瓦时电价最高0.98元。执行大工业电价后,最高充电电价降至每千瓦时0.6448元。

基本电费,即面向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上的工业用户收取的固定电费。基本电费若按变压器容量计算,每月每千伏安28元;若按企业用电最大需量计算,每月每千瓦42元。以武汉1家经营性充电站为例,其向供电部门报装的变压器容量为630千伏安,可同时供8台电动车充电。在2020年以前,该充电站每月将节省17640元基本电费。

此外,我省的充电站还将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据了解,分时电价分为高峰(10时至12时,18时至 22时)、低谷(零时至8时)和平段(其他时段)3个电价标准。平段电价即正常电价,而高峰电价是平段电价的1.8倍,低谷电价是平段电价的48%。“执行分时电价对于充电站是利好。”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充电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而言,每天早高峰与晚高峰电动车车主都在用车,不会到充电站充电,而零点至上午8点,正是电动车充电的时候,分时电价能有效降低充电站经营成本。

省物价局表示,对于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设置的电动车充电设施电价,执行居民电价(最高0.595元/千瓦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两者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分享到:

关键字:电动汽车 充换电站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