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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削一补”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再提速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中国汽车报 发布时间:2015-06-11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5月11日,财政部、工信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2015年起,对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逐步下调,到2019年下调60%,同时给予新能源客车最高8万元的运营补贴。自此,新一轮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普及工作正式铺开,该政策有别以往行政强制性干预,主要利用市场手段逐步引导新能源客车推广也被业内看好。

细读通知不难发现,此轮补贴调整将起到双向调节的作用,即一方面还原燃油公交车的真实使用成本,降低燃油公交车在公交公司的占有数量;另一方面调动公交公司购买和使用新能源公交车的积极性,鼓励公交公司在新增、替换公交车的选择上趋向新能源公交车,同时也让地方政府在城市新增公交车的选择上,有效引导公交企业优先选择新能源公交车,以达到不同城市所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比例,从而使该市公交企业得到的国家补贴不必因新能源公交车配置比例不达标,而被扣除至少20%的燃油补贴款。

全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告诉记者,通知对于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是利好消息,对于节能减排也将产生比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他同时指出,不能忽略未来公交公司中,新能源公交车与传统燃油公交车的比例分配问题。因为新能源公交车在某些特定的天气状况下,并没有使用燃油公交车那样便利。如某地出现大规模洪涝灾害或者是暴风雪天气,导致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在日后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时应该注意,两者所占比例需适度搭配,以应对突发不可知天气情况。

■“一削一补”促推广

目前,现行的城市公交车补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补助,该项补贴是从2008年,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之后,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后,针对汽柴油消费税的适度涨价,专门给予公交车的额外补助(以下简称费改税补助),本次通知将继续保持2013年就开始执行的补贴基数不做调整。调整的是第二个补贴方面,即因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以下简称涨价补助),其要求涨价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在各城市推广完成情况挂钩,补助金额逐年减少。

通知要求,现行城市燃油公交车成品油价格中的涨价补助将以2013年为基数,在2015~2019年期间,逐年以一定比例降低补贴数目。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2017年减少40%、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到2020年以后将根据城市公交车用能结构情况另行决定。

另外,在2015~2019年期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中涨价补助数额还将与新能源公交车在城市中的推广数量挂钩。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和重点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其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应分别达到40%、50%、60%、70%和80%。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其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应分别达到25%、35%、45%、55%和65%。其他省(区、市)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的比重应分别达到10%、15%、20%、25%和30%。

在以上三个区域的省、市分别达到其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比例要求之后,涨价补助才能按照政策调整后的标准全额拨付。未能达到上述推广比例要求的,应扣减当年应拨涨价补助数额的20%。

同时,通知也将针对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进行了升级,以加速其替换燃油公交车的速度。在2015~2019年期间,中央财政将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省份,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助。

■弃用强制迎利好

早在2009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就联合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力求在3年内,每年发展10座城市,每座城市推广1000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作为主推领域可获最高50万元/辆的一次性购买补贴。但直至2012年,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汽车仅占汽车市场份额的10%。

总结“十城千辆”的推广经验,我们不难发现,推广新能源汽车一方面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达标压力;另一方面不能只关注购买成本而不计运营成本。此次通知,回避了上述两个误区,通过市场资金手段有效引导和调节了用户购车倾向。对中央财政来说,也无需承担高额补贴的压力。

我国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客观上鼓励了购买和使用燃油公交车,对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造成了阻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号召各地改变公交行业的能源消费结构就难以落到实处。而本次通知将燃油公交车成品油涨价补助退坡后的补贴款,逐步补向新能源公交车,也是借价格机制的调节,试图建立起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良性循环机制。

另外,也有专家指出,由于公交公司国有企业性质,在采购时难免受到地方保护的左右,所以接下来,如何有效避免变相的地方保护,引入其他地区的优质新能源客车,形成良性竞争,从而提升其产品的质量是需要有关部门反复研究进行商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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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公交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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