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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购买新能源车 高明最高补贴7成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发布时间:2015-05-29 浏览:0次

中国储能网讯: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和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管理,高明首个地方补贴办法—《佛山市高明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该办法规定,在去年和今年购买,并在高明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必须是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二手车除外)均可申请车辆购置补助资金,补贴标准根据车型续航里程数而定,补贴金额与里程数成正比。

国家和地方补贴新能源车资金比例1:1

《办法》指出,对去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即未扣除任何补贴时的价格)的7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的70%,按车辆销售价格70%扣除中央和省的补助金额后再按比例计算市、区的财政补助额。此外,对于2015年度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未扣除任何补贴)的70%。

并非所有新能源车都能获得补贴

“简单举例来说,一辆15万的车,大概国家补5万,地方补5万,市民只需要5万就可以买到。”高明区发规统局副局长仇科欣介绍,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按照里程数大于或等于250公里,国家和地方共计补助10 .8万(2015年)、11 .4万(2014年)。并非所有新能源汽车都属于本办法的实行范畴,市民在购买时须向经销商询问清楚相对应的补贴,此外,该办法实行截止于今年12月31日。随后,区发规统局刘首禧科长补充道,依照现行各类补贴标准来看,补贴金额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例如,续航里程数大于或等于50公里的去年国家补贴3 .33万元,而今年补贴为3 .15万元。

12个无线充电设施年底拟投入使用

据介绍,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高明区内目前运行的新能源汽车(包含暂不符合新能源车型目录)的车辆近500台,包括250多台新能源公交,147台纯电动汽车以及几十辆新能源出租车。另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高明有关部门正在落实无线充电设施的推进工作,据悉年底可有12个无线充电设施投入使用,设施地址将位于包括合水客运站等公交车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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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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