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陕西南部汉江流域“小水电”的安全问题被曝光在公众面前。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获悉,1月20日上午,陕西汉中市西乡县堰口镇三岔村村民李某及其妻子来到县城看望孙女,在西乡县乔山水电站的上游划船捕鱼的时候,突然遇到乔山水电站开闸放水,夫妇二人被卷入湍急的水流,继而从大约10米高的水电站拦水大坝跌落,不幸溺亡。
西乡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杨志英告诉记者,目前西乡县有关部门以及水电站投资方正在与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陕西南部汉江流域正在大力发展水电。统计数据显示,在陕西境内709公里的汉江干流上,截至目前已经投资兴建了7个梯级的水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224万千瓦,其中,陕西省安康市、汉中市两地就在汉江及其支流沿线建成大大小小将近900座水电站。因为这场事故,这些水电项目的安全问题开始引发当地民众的极大关注。
被质疑的乔山水电站
一位目击者告诉记者,李某夫妇当时正在乔山水电站上游划船捕鱼,突然遇到水电站放水,因此遇险。
乔山水电站的投资额为1.2亿元,是西乡县2000年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11年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尚未发电。近日,为配合316国道建设,乔山水电站被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开闸放水,却引发了这次事故。
乔山水电站位于西乡县牧马河国家湿地公园区域,该湿地公园西起西乡县沙河镇马踪村,东至西乡县城关镇乔山村,距离县城大约5公里。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就开工建设的乔山水电站,直至2014年5月才得到陕西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是一个典型的未批先建项目。
在过去的2014年,乔山水电站遭到多家媒体曝光,被质疑“不只是为发电,主要是为造景”。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乔山水电站建成以后,将形成长约9公里、面积达到237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景观;这一人工湖可与县城已经形成的水域相连,让西乡县县城变成一个“水城”。
知情人士透露,虽然涉嫌未批先建,但是对于每年财政收入不足2亿元的西乡县来说,乔山水电站一直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西乡县政府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就表示:“一方面该项目发电可以给西乡县带来收入,更为重要的是,水电站建成蓄水以后,县城的湿地公园将成为当地一景,同时也能为县城的开发带来增值。”因此,西乡县一直默许乔山水电站一边建设一边履行申报手续。
上千“小水电”威胁生态
水资源是陕南贫困山区的优势资源,陕西省可开发水资源74%分布在陕南地区。因此,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也就是在业内所称的“小水电”在陕南地区较为普遍。
据记者了解,陕西新建农村水电95%以上为社会投资,农村水电年发电量达到36亿千瓦时,年产值达到11.2亿元。
但不容忽视的是,星罗棋布的“小水电”,以掠夺式的开发,给陕南地区的生态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过去的2014年,农工党陕西省委相关调查表明,陕南地区“小水电”的过度开发、无序建设,造成了河道断流等,危害巨大。
比如,安康市宁陕县汶水河40公里河段上已经建有10座小水电站,还有1座待建,造成20多公里的河道断流。
再如,安康市岚皋县从城关镇到赢湖水库入口的佐龙镇,在仅20余公里的岚河段就有3座“小水电”,总发电量不到4万千瓦时,却让河道断流十几公里。
农工党陕西省委的调查认为,这些“小水电”既影响了农业生产灌溉和居民饮用水,又效益低微,较之对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的损失完全是得不偿失。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治理“小水电”破坏生态环境的乱象,最近几年,陕西省方面规定水电站必须保持至少10%的年平均下泄生态水流量,国际标准为60%,差距之大显而易见;即便地方标准如此之低,陕西大多数“小水电”项目却还是难以达到。
针对乔山水电站的问题,陕西理工学院生态经济学教授关嵩山认为,西乡县拦河造景、发展“小水电”,虽然有利于城镇开发,但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不一致,这种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的做法并不可取。
农工党陕西省委建议,陕西应将“小水电”的下泄生态流量标准提高到不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20%~30%,同时制订《陕西省小水电站生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强化对“小水电”的生产安全、生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