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014年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研究起草发布的《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做出规定,放开电动车生产资质的同时,也让低速电动车看到了“上位”的曙光。
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双100”(即最高车速大于100km/h,续驶里程大于100km)要求,已经引发了业界的三种论调:赞成“转正上位”、否认其“越过龙门”和另辟蹊径自成一派。
实际上部分低速电动车已经可以满足“双100”要求,如河北御捷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在2015年推出一款纯电动乘用车,其最高时速和续驶里程将分别达到120km/h和150km。另外,山东比德文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即将生产的新车型,最高时速也可达到100km以上。
然而,为了获得电动车生产资质去勉强满足征求意见稿“双100”的要求,多少与当初发展低速电动车的初衷有些拧巴。此前,原机械工业部部长沈烈初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低速电动车就应该低速、低价,但不能低质,老百姓需要这样性价比高的产品,这一点,从当前低速电动车在全国的保有量即可看出。”
2015年,国家放开新能源汽车准入标准的第一年,对于低速电动车而言,无疑走在了命运的“拐点”。先前,意味着低速电动车企业需要有更强的干劲儿,从研发基础、试制能力以及售后保障等各个维度进行提高,其最终的目的是技术达标,并以此为“筹码”获得电动车生产资质,从而“上位”成为真正的汽车。
向左,则是另辟蹊径或按照欧盟l6e、l7e等四轮摩托车标准进行管理,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另一种就只能是为低速电动车单立一种管理制度。就中国国情而言,专门为低速电动开辟“绿色通道”显然要比使其进入汽车大军麻烦的多。因为新的行业,涉及到多方利益的权衡,无论从管理,还是法规,抑或是经营模式都需要有据可依,这就意味着时间的不确定性或将幻化成一种等待,但没有休止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