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兰州市虽位列我国首批2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中,但兰州市电动汽车相关补贴政策还未出台,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几乎为零。为此,民盟兰州市委员会《关于加快兰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提案》中,建议兰州市政府应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应加快推进充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并建立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国际社会应对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问题在交通领域采取的共同措施。2013年12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定了首批28个城市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兰州市位列其中,国家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去年兰州市也出台规定鼓励市民私人购买电动汽车,并将在全市共建设10座电动车充电站,250台直流充电桩。民盟兰州市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兰州市场的电动汽车相关补贴政策还未出台,比亚迪E6等纯电动车型在兰州市场尚无销售,地处段家滩的全省首家电动汽车充电站已建成,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民盟兰州市委员会建议兰州市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明确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要求,初期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把新增公交客车、环卫车等特种车辆作为突破口,同时鼓励私人消费者自愿购置。并且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和建设,科学规划充换电设施布局,结合市政设施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在新建社会停车场、大型商业区停车场、综合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和新建小区等,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专用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推进充换电站、充电桩及相关辅助设施建设。此外还应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力度,对购置车辆进行补贴。特别是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经济优惠政策,如减免车辆购置费、车船使用税,提供补贴等,同时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给予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