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0日下午,六届广元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广元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预计至规划期(2015年)末,我市将完成一批新能源重点工程建设,大幅度提高广元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把广元市建成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
今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我市申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正式获得批复。为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我市制定的《广元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我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的的主要目标是:将广元建设成为“区域性能源供应中心”和“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城市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有序开发、多能互补,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比重,形成生态农业、低碳工业、绿色城区三大发展框架,使广元市成为生态、低碳型、宜居型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到规划期末,广元市市辖区新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9.7万tce,市区新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8%。
按照《广元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2012-2015)纲要》,确定以“小水电重点发展,风电与秸秆发现同步发展,生物沼气深化发展,太阳能探索发展”的新能源发展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