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
申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
审批处室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4.12.4至2014.12.10。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