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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能源汽车省外推广可获补助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南昌晚报 发布时间:2015-01-06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作为全国首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2014至2015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为1300辆。今年起,南昌新能源汽车推广或将进入“爆发期”。记者日前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不仅对车辆购置进行补助,还对企业向省外销售新能源车辆同时进行补助。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主要为车辆购置补助、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安全监控服务平台建设补助、产品开发补助和省外销售补助等。其中,车辆购置补助支持对象为南昌市辖区内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不仅是购置新能源汽车将获补助,南昌对本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整车车型,每项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产品开发补助;对本市企业研发的符合条件的电池、电机及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每项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产品开发补助。对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

记者发现,此次补助对象还包括向省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按销售价格给予2%省外销售补助。申请补助需满足新能源汽车车型为2014年及以后公布的基本车型,且已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关键零部件为2014年及以后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内车型所采用的电池、电机及电控关键零部件;车辆已经上牌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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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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