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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发展充换电设施是基础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28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11月以来,笔者就电动汽车的市场推广问题进行采访。

“福建省针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后,仍有许多消费者处于观望状态,其中很大原因是担心充电难。”福州比亚迪经销商黄先生说。

“如果充电站像加油站一样普遍,充电像加油一样方便,我会考虑买纯电动汽车。”公务员小刘说。

笔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停车场和居民小区都无充电设施。福州市民郑先生年初买了一辆电动汽车,因车子附近无处充电,只能长时间搁置在小区地下车库。

其实,早在2010年,省电力公司就开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截至目前,累计投资1.17亿元,建成8座充换电站(福州2座、厦门5座、三明1座)和300个充电桩。

省电力公司曾提出目标:“十二五”期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目前来看,该目标很难实现。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因为电动汽车市场没跟上”。

但充电设施未普及,也会反过来影响电动汽车的推广。为此,今年下半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提出,在加快推广电动汽车的同时,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大充换电设施用电支持。

市场放开

今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对外宣布,全面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市场,并积极做好充换电设施接电服务工作;8月,国家电网又进一步决定,全面退出城市充电设施建设领域,重点建设城际主干道的充换电设施。

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将迎来多重市场主体。

按照省政府有关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的部署,省属国企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将作为充电网络投资建设责任单位之一,承担省内充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工作,综合解决全省汽车充电布局问题。

据悉,该集团已邀请珠海泰坦、许继电气、深圳奥特迅等3家设备供应商及厦门华锂(电池)、福建万润(电控)、福建省汽车产业联盟等的有关专家来榕探讨交流,并与省经信委、国网福建公司协调省内充换电站布局工作,与各设区市政府部门沟通联络加紧项目推进。

而按照国家电网统一部署,2015年,省电力公司将开展沈海和京台两条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计划投入9780万元,在两条高速建30对服务区充电设施,其中沈海高速18对,京台高速12个。

以北汽E150电动汽车为例,该车电池可装载25.6千瓦时电量,进入高速服务区快充20-30分钟可充满,

续航里程150-160公里,小型纯电动汽车的城际穿行将成为现实。”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在接受采访时,一些急于打开市场的电动汽车厂家也已按捺不住,纷纷表示“愿与政府合作,出资支持加快充电桩建设”。

如何推进

业内人士指出,在电动汽车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较小,对充电设施的需求数量少,而充电设施建设前期投入大,运行成本较高,回报周期长,需要政府大力支持。

“现阶段,充电设施的建设仍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具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同时,可通过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投资领域。”厦门大学能源学院副教授黄光晓认为。

“服务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等不同类型电动汽车的充换电设施,盈利水平有差异,特别是面向社会公众的充电设施使用情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要一个城市指定一个项目业主,避免挣钱的有人建,不挣钱的没人干。”省投资开发集团相关负责人建议,各地可组建合资公司,发挥电网公司、投资集团统筹协调、筹融资等方面优势,与市属企业强强联合,或与民企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专门负责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充换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须尽早谋划,适度超前。”省经信委产业协调处处长陈传芳表示,各地要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所在地公共服务设施范畴,在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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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充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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