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国内新闻 返回

浙江省10个经济开发区纳入国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

作者:中国储能网新闻中心 来源: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4-12-17 浏览:

中国储能网讯: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在已公布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基础上,增加了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共30个国家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其中,浙江省共有10个园区列入名单,占全国的1/3。

积极引导社会投资,特别民间资本投资进入能源等重点领域建设一直是国家和浙江省积极倡导和支持的方向。为加大浙江省民间资本投资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经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积极沟通衔接,国家能源局分别将浙江省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杭州桐庐经济开发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嘉兴光伏高新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兴工业园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海盐经济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等10个园区纳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并鼓励各示范区创新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电力交易模式和专业化模式等创新。

浙江省10个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项目,基本均由省内优质光伏企业投资,规划建设总规模125万千瓦,总投资约100亿元。通过该批示范区项目建设,不仅可激活民间资本,扩大地方有效投资,还可加快光伏发电应用,创新建设管理模式,促进全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分享到:

关键字:分布式光伏 新能源

中国储能网版权说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中国储能网:xxx(署名)”,除与中国储能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与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但并不代表中国储能网赞同其观点、立场或证实其描述。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版权问题与本网无关。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以及引用的图片(或配图)内容仅供参考,如有涉及版权问题,可联系我们直接删除处理。请在30日内进行。

4、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661266197、 邮箱:ly83518@126.com